广元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安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以人为本,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为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市社机关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市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责任落实。按照国家安委会要求,全面落实“五个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在重要时间节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开展对重点部位和场所的安全检查,限时整改检查出的隐患。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二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供销社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强化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和素质的提升,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监管水平,规范检查内容、方式。
三是切实落实好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法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和督促所有企业和相关单位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到一线“操作手”层面,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促使干部职工掌握安全知识和常识,提升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指导重点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企业员工安全培训,熟知岗位风险、应急逃生路线、应急器材使用。
四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治理。重点突出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资、烟花爆竹、农产品交易市场、建筑施工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